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8992.出埃及记21:7-11.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就要许她赎身”表疏远这些真理。“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主人若以诡诈待她”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以至于能与其结合。“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表不剥夺“饮食”所表示的内在生命,也不剥夺“衣服”所表示的外在生命,因而不剥夺“好合的事”所表示的结合。“若不向她行这三样”表剥夺这些东西。“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表疏远那属灵真理,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
4321.尽管这些事看似矛盾,令人难以置信,但它们却不可否认,因为经验本身指示它们是千真万确的。如果原因不得而知的一切事物都被否认,那么出现在自然界的无数事物都会遭到否认,因为能知道的原因几乎不到万分之一。事实上,自然界的奥秘如此之多、如此之大,以致人所知的,与人所不知的相比,几乎如同无有。那么,出现在超自然领域,也就是灵界的奥秘又会是什么情形呢?如以下奥秘:只有一个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该生命接受自己的生命,没有哪两个人的接受方式是一样的。甚至恶人也从这独一生命接受自己的生命,地狱也是。所流入的生命照它被接受的方式而起作用;天堂被主照着人的样式而有序排列,它也由此被称为大人。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与其对应;没有从天堂进入人里面一切事物的流注,人类无法存活片刻;大人里面所有人的位置照着他们所在真理与良善的性质和状态而保持不变;那里的位置并不是位置,而是状态;因此左边的人看上去一直在左边,右边的人一直在右边,前面的人一直在前面,后面的人一直在后面;他们看上去在头部、胸部、背部、脚部、头顶上和脚底下的水平面上,或径直或倾斜,或近或远。他们就占据这些位置,无论灵人如何并转向哪个方向;显为太阳的主看上去一直在右边,就在右边的半空中,在右眼这个水平面稍向上一点;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与显为太阳的主和那里的中心有关,因而与它们独一的源头有关,它们都从该源头产生并持续存在。由于出现在主面前的所有人照其良善与真理的状态而保持位置不变,故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每个人面前,因为主的生命,因而主自己就在天堂中的所有人里面。更不用提其它无数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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